PE并购基金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涵盖不同的运作模式和参与主体:
运作模式
由私募股权机构(PE)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发起有限合伙制基金,双方各出资约10%,形成10倍杠杆。上市公司通常保留两次一票否决权,确保战略方向控制。
特点
上市公司提供退出通道(如上市、并购重组),降低投资风险;
PE负责项目筛选、整合及运营管理,利用资源优势推动产业整合。
案例
天堂硅谷联合大康牧业(002505.SZ)设立长沙天堂硅谷大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总规模3亿元,是国内最早“PE+上市公司”型并购基金。
运作模式
由证券公司直接发起并管理,利用其资本实力和行业资源进行并购活动。通常采用控股型或参股型策略,通过整合资源提升目标企业价值。
特点
依托券商的投行业务能力,项目筛选和执行效率较高;
更侧重传统产业整合,投资周期较长。
运作模式
由专业PE机构发起,专注于特定产业领域的并购投资。通过产业链整合和资源协同,推动产业升级或转型。
特点
领域专注度高,如医疗健康、新能源等;
通常采用参股型策略,通过投资赋能而非直接控股。
退出渠道 :三类基金均通过上市、并购重组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实现退出,但“上市公司+PE”型因渠道更明确,风险更低。
风险与收益 :杠杆型基金(如“PE+上市公司”)因放大收益,但风险也更高;产业基金则通过专业管理平衡风险与收益。
以上分类综合了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运作模式,实际中可能存在交叉融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