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债的构成可分为以下几类,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外国政府贷款
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提供的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指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国际商业贷款
包括向境外银行、企业、自然人借款,境外发行债券(如可转换债券、商业票据)及贸易融资(如买方信贷、延期付款)等。
外国企业贷款 :境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借贷活动。
发行外币债券 :如扬基债券、武士债券等,指非本国主体在另一国发行的债券。
国际金融租赁 :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对外债务。
补偿贸易 :以现汇形式直接偿还的债务。
主权外债与非主权外债
主权外债:以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务(如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非主权外债:除主权外债外的其他债务(如企业贷款、商业债券)。
统计口径
我国外债规模需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例如2024年末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7.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2万亿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不属于外债
外商直接投资(如设立合资企业)属于资本项目下的资本流动,不构成债务,因此不纳入外债统计。
以上分类综合了国际通行的外债定义及我国外汇管理局的官方口径,涵盖我国外债的主要形式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