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需求,对利润分配方式、比例及程序作出的安排。根据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类型:
现金分红
以现金形式向股东返还利润,需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成熟期且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
中期利润分配
在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可对当年盈利进行中期分配,优先考虑现金方式。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等因素制定差异化政策,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发展阶段难以区分但存在重大支出
可参照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的政策处理。
利润分配原则 :需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
累计分配要求 :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特殊政策调整 :如2023年修订后,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现金分红比例。
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可能因经营特性不同,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差异化政策。例如,金融类公司可能因资金运用特点调整分红比例,而制造业公司可能因资本支出需求影响分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