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期限根据资助类型和项目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高级研究学者
资助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
资助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
资助期限: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
资助期限: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资助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生
资助期限:3-12个月。
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
资助期限: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项目规定为准。
资助期限与留学期限的关系
资助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保持一致,个别情况下可延长,但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例如,博士研究生若因项目需要延长至54个月,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联合培养项目特殊规定
部分联合培养项目(如硕士生)的资助期限可能短于普通研究生,需以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个人需提交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并与留学期限一致。
若计划延期,需在留学结束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且同一人员累计资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指南及历史项目要求,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