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生可获得的补助类型及金额如下,综合整理如下:
新引进人才补贴
博士研究生: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3.6万元/年补贴,补贴3年
硕士研究生: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2.4万元/年补贴,补贴3年
学士本科生(非“双一流”/QS高校):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1.2万元/年补贴,补贴3年
学士本科生(“双一流”/QS高校):与上述标准相同
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在烟台新购商品住房的,给予20万元补贴
硕士研究生:10万元补贴
学士本科生:5万元补贴(非“双一流”/QS高校)
学士本科生(“双一流”/QS高校):5万元补贴
人才公寓补贴
首次新引进的“双一流”/QS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免租1年,续租2年租金减半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0.1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2.88%)
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11.8%)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0.1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0.34%)
学费补偿与减免
服兵役大学生:本科最高2.4万元学费补偿
国家专项助学金:5151名大学生发放,金额未明确但覆盖学费
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月1500元,连续补贴12个月
创业补贴:首次创业且经营1年以上的,1万元一次性补贴
扩岗补助:企业新增岗位按人数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缴纳社保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补贴最长1年社保费(不含个人部分)
实习补贴 :博士/硕士/本科不同标准,金额依据学历
临时伙食补贴 :200元/月(2008年政策,近年可能调整)
部分补贴需满足“首次新引进”“缴纳社保满1年”等条件
购房补贴仅限新购商品住房且缴纳社保满1年
补贴政策以烟台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教育局、财政部门及高校发布的政策,具体申请流程和资格要求需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