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支可能涉及的税种及纳税义务如下:
股东提供借款给企业
若股东为企业提供借款并收取利息,需将利息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外情况 :若利息支出符合条件(如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金额≤权益性投资比例≤2:1),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向股东借款
企业支付给股东的利息需作为财务费用扣除,但需取得合法票据入账。
股东取得利息收入
有息借款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无偿借款 :若股东未将借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且未归还,可能被视同分红,同样需缴纳20%的个税。
财产性支出 :如用于购房、购车等,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自然人股东无偿借款
不需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税务合规性。
股东提供有息借款
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需按6%(一般纳税人)或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特殊情形 :若按市场利率且无实际利息收入,可能免征增值税。
企业接受股东借款
企业支付利息时需代扣代缴20%的增值税。
借款合同 :需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标注金额。
税务风险 :自然人股东长期未归还借款且未用于生产经营,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分红,引发个税风险。
政策差异 :部分国家/地区可能对股东借款利息的个税或企业所得税有优惠政策,需结合当地税法确认。
建议在处理股东借款时,签订书面合同并规范利息支付,必要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