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资产是指为满足城镇居民生活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而控制的、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工程设施等资产。根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政资产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城市客运轮渡设施、轨道交通设施等。
涵盖城市供水设施、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其他供排水相关设施等。
包括城市燃气设施、集中供热设施、其他能源供应设施等。
涉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其他环卫相关设施等。
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园林绿化相关设施等。
涵盖地下综合管廊、其他未明确分类的设施等。
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如通信网络、数据中心)及其他信息通信相关设施等。
包含城市照明设施、公共停车场设施、道路附属设施等。
分类依据 :上述分类基于功能及特征划分,确保资产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管理意义 :明确分类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分类与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保持一致,为市政资产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