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是财政资金分配的核心环节,其流程和原则需严格遵循国家财政管理规定。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说明:
按预算、按计划拨款 :财政资金需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根据经批准的用款计划进行分配。
按事业进度拨款 :对于长期项目,财政资金需根据实际进度分阶段拨付。
按核定的支出用途拨款 :资金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按预算级次拨款 :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范围,逐级办理资金转拨。
按国库存款的可能拨款 :保持预算资金调度的平衡,避免资金闲置或超支。
划拨资金 :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划拨至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分为月度或季度拨付。
限额拨款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申请和实际进度,分次或按月拨付资金。
预算单位申报
预算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用款计划,包括人员经费、运转经费、专项事业费等。
内部审核
预算单位内部对用款计划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合规性。
财政部门审核
归口业务股室审核 :财政局相关业务部门对用款计划进行专业审核。
分管领导及国库股审核 :财政分管领导、国库股经办人员及股长依次审核。
最终审批 :国库股股长或财政部门负责人完成最终审批。
资金拨付
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划拨资金至预算单位账户,或按项目分阶段拨付。
专项资金管理
专项事业费 :需经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拨付。
专项转移支付 :按项目审批流程拨付,经费补助部分直接划转。
政府采购资金 :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按合同拨付。
直接支付 :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转入预算单位账户,适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等常规支出。
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范围内自行支付资金,财政部门事后审核。
项目资金管理 :按项目周期拨付,需完成招标、验收等程序后按进度分配。
预算调整 :未预算到单位或预算调整资金需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拨付。
资金监管 :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信息化管理 :现代财政拨款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自动化处理。
以上流程和原则适用于我国财政拨款体系,不同地区或部门可能存在具体细则差异,需以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