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的规定,团员未就业时的团费缴纳标准如下:
每月缴纳标准
学生团员及下岗失业团员每月需缴纳 0.2元 团费,全年累计 2.4元 。
特殊情况说明
若团员毕业后未就业但已参加工作并领取工资,则团费标准调整为按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二缴纳(最高不超过20元)。
团费缴纳标准以户籍所在地团组织的规定为准,即使团员实际在异地。
其他注意事项
团费缴纳周期为 月度 ,需在每月15日前缴纳。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纳,需向团组织说明情况并补缴。
综上, 未就业团员每年应缴纳2.4元团费 ,直至就业后按新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