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规定,毕业后未就业团员的团费缴纳标准如下:
一、统一标准
学生团员及特定群体
无论是否就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均按 每月0.2元 缴纳,全年累计2.4元。
二、特殊情况说明
争议性标准
部分非权威信息提到“未就业且无工资收入”的团员按3元/月缴纳,但此说法未被官方文件明确支持。根据行政法原则,应参照“下岗失业团员”标准执行,即每月0.2元。
三、注意事项
灵活选择
若在备考期间找到工作并领取工资,团费标准将按工资收入调整(2000元以下3元/月,2000元以上0.2%×工资且≤20元/月)。
建议 :优先遵循官方规定,若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