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残疾人接受中等及中等以下阶段教育基本实现“零学费”,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普通高中
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
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与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补足差额至2000元。
统招大学生及研究生
每人每学年补助4000元,高于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部分不再补助,低于标准者补足至4000元。
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取得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后,分别给予4000元、5000元、6000元一次性补助。
注意事项 :
以上补助均以实际缴纳的学费为基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补助;
非统招大学生、研究生及成人考生均适用此政策;
具体操作需符合北京市残联及教育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