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主要由以下机构参与:
信托公司
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可经营财产信托、投资信托和房地产信托等,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例如中国信托有限公司、中信信托等。
其他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如商业银行可设立信托部门)、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
信托关系涉及三个核心主体:
委托人
信托关系的发起人,提供信托财产并确定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托人
承担信托责任,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在信托公司中,受托人即指信托公司本身。
受益人
享有信托收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甚至未出生的胎儿。例如遗产信托中,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监管部门 :中国银监会负责信托公司的监管。
服务机构 :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法律、财务等专业支持。
信托体系的核心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依据委托人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并服务受益人。其他金融机构则通过合作或监管参与其中,形成多层次的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