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要求,公路车不得加装以下类型的灯具:
外部照明装置
公路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及2025年新规,禁止改装、加装外部照明装置(如前灯、尾灯等)。
信号装置
包括车灯、喇叭等用于传递行驶信号的装置,擅自安装会干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判断。
货车专用灯具 :如货车后方的防撞灯、转向灯等,普通公路车若加装此类灯具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非道路用途灯具 :如破风灯(骑行装备)虽非信号装置,但属于外部照明的一种,不建议安装。
夜间骑行 :若需夜间骑行,应佩戴反光装备(如反光背心),并在关节处绑设不规则闪烁的灯带,以提高可见性。
安全警示 :可安装尾灯作为基本警示装置,但需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擅自改装灯具可能导致车辆被扣分、罚款甚至吊销驾照。例如,货车私装LED灯可能直接被扣12分罚款200元。
综上,公路车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因违规改装引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