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根据标的债券所有权是否转移进行区分:
定义
债券持有者(正回购方)将债券作为质押品出售给买方(逆回购方),双方约定在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购回债券,并支付相应利息。
特点
债券所有权不转移,正回购方保留处置权;
流动性较高,交易系统可自动结算(如3天国债回购)。
定义
债券持有者出售债券后,买方立即获得债券所有权,双方约定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购回。此时债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买方可自由处置该债券。
特点
债券所有权转移,正回购方失去处置权;
灵活性较高,但信用风险相对质押式回购更高,需额外约定保证金。
交易期限 :按期限分为隔日回购(T+1)和定期回购(如1天、2天、3天、7天)。- 风险差异 :隔日回购因期限短、信用风险低,而定期回购因期限长、需保证金,信用风险较高。
以上两种方式是债券回购的主要形式,选择时需根据资金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条件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