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规定,分数复查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 10个工作日内 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例如,若1月成绩于2月下旬公布,申请截止时间约为次年3月上旬。
申请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复核申请表》,并说明具体复核理由(如漏评、漏记分等)。
受理机构 :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申请,各市具体受理时间因地区而异,例如:
深圳、东莞:2月24日-3月7日(周末休息)
佛山、珠海、清远:需关注当地通知
广州、韶关:具体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复核范围 :仅限答题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问题,评分标准、细则及评分宽严争议不受理。
结果通知 :复核结果通常在申请截止后 15个工作日内 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布,部分城市可能直接书面通知考生。
各地市具体安排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考生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当地考试机构官网查询最新通知。
复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访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联系当地考试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