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基金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涵盖多层次保障机制:
社会统筹基金
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覆盖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是规模最大的养老基金。
个人账户基金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仅作权益记录(即“记账式”),目前尚未形成实账。
企业年金
企业自愿为员工设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于企业和职工专项供款,实行市场化运营,覆盖范围较广但覆盖人群有限。
职业年金
分为两种形式:
企业自行建立 :企业自主管理运营;
参加社会保险 :企业按比例缴费,由社保机构代管。
由保险公司提供,个人自愿购买,具有灵活性高、收益较稳定等特点,但需承担较高保费。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企业或个人可自愿参加的额外保障计划,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基金等。
公积金
职工住房储备金,用于住房相关支出,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养老基金。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自愿缴纳的储蓄型养老保险产品。
社会养老保险补充
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
2024年12月15日起全国实施,由个人自愿参与,政府给予税收优惠,资金完全积累且市场化运营,是多层次养老体系的重要补充。
我国养老基金体系呈现“三支柱”结构:
第一支柱 :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个人账户);
第二支柱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第三支柱 :个人养老金(2024年新实施)。
不同层次的基金覆盖不同群体,共同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