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准则,以下科目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因客户违约或破产等原因可能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包括备用金、员工借款、押金等除应收账款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可能因借款人违约或无法联系而无法收回。
预付账款
企业预先支付的款项(如货款、租金),若供应商未履行合同或货物未收到,需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若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需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
期限较长的应收款项(如长期贷款、融资租赁款),因回收周期长,坏账风险较高。
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抵减相关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期末需根据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调整坏账准备金额,若实际发生坏账则转销。
特殊情况处理
若已确认坏账但后续收回,需冲回原坏账准备,并计入银行存款。
信用政策优化
企业应通过严格信用管理降低坏账风险,例如设置信用额度、定期评估客户信用状况等。
审计与复核
定期审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账务失真。
以上科目均属于企业常见的信用资产,需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和信用政策制定科学的坏账准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