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相关要求,金属冶炼单位新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学时需满足以下标准:
主要责任人及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6学时 ;
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
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
主要责任人及管理人员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学时 ;
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 。
转岗培训 :若涉及新岗位,需另行进行转岗培训,学时数另行计算;
一学时标准 :每学时为 60分钟 。
培训内容需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
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以上要求适用于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未涉及的其他岗位可参考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