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原料垄断是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或限制竞争,导致市场供需失衡、价格异常波动或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行为。根据搜索结果,药品原料垄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不公平高价
企业通过提高原料药价格获取超额利润,例如扑尔敏原料药价格曾暴涨50倍。2. 固定价格协议
企业间达成协议维持原料药价格不变,阻碍市场竞争,如别嘌醇、艾司唑仑等案件。
分割销售市场
企业通过地理区域划分或客户群体划分限制竞争,例如独家代理权滥用。2. 联合抵制交易
企业联合拒绝与特定交易对象合作,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如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案件。3. 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在交易中强制附加条款(如长期供应协议、技术转让要求等),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
拒绝交易
占有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拒绝与小规模供应商合作,导致原料药短缺。2. 搭售与捆绑销售
以高价原料药捆绑销售其他药品或医疗器械,扩大市场控制力。
碘化油原料药垄断 :江西祥宇医药因高价销售碘化油原料药实施行业垄断,被罚款156万元。-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案 :2020年3家经销企业因垄断被罚3.255亿元,为近十年最高额罚单。
小品种原料药(如左卡尼汀、肾上腺素等)因市场规模小、利润低,更易成为垄断目标。此外,跨国药企通过专利布局和技术壁垒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药品原料垄断问题需通过强化反垄断监管、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小品种药企进入门槛等多措并举解决。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机构已加大查处力度,但垄断行为仍需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