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访学党员的组织关系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出国访学党员应向原高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高校需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联系1次。
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若党员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
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
党员可选择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办、乡镇党组织,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党费缴纳 :留学期间暂停缴纳党费,回国后按国内同期收入标准补缴。
组织生活恢复 :回国后需按程序恢复组织生活,长期未归者可能停止党籍。
长期定居或超期未归
出国超过5年未返回的党员,一般停止党籍;因私长期定居的需按程序申请保留党籍。
预备党员管理
出国期间表现良好的预备党员可申请转正,逾期未归者取消预备资格。
申请与审批
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基本信息表(跨省需纸质材料),通过高校或单位党组织审批。
档案管理
组织关系可随同档案转移至居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转入接收单位。
信息更新 :及时向党组织报备学习进展及联系方式变动。
线上服务 :部分地区(如山东)提供“留学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可线上办理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
通过以上方式,可确保党员在出国访学期间党组织关系得到妥善管理,并保障党员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