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根据地区政策、人员类别及见习单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基础补贴标准
60%-80%最低工资标准 :见习单位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发放岗位补助,用于支付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部分地区更高标准 :如安徽省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补贴1400元。
留用奖励补贴
若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单位可获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学院高级工班等)。
其他群体 :16-24岁未就业青年、国家级贫困县/老工业基地中职毕业生等。
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实际见习期为准。
补贴由财政和见习单位共同承担,部分地区允许见习单位参照同类岗位报酬标准提高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通常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比例补贴。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和申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