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工具,其法律特征由法律规定确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东身份与权利的法定载体。持有股票即意味着拥有公司部分所有权,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分享利润,并作为主张股息、红利的依据。
股票的价值基于其代表的股份价值,包括公司资本金额和股权大小。该价值受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波动性。
股票可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转让,具有高流动性。这一特征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性,便于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存在收益与风险的并存性。价格波动可能因公司业绩、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引发,投资者需承担经营风险和投资损失。
股票是无限期有价证券,投资者一旦认购后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转让。其有效性与公司存续期间绑定。
要式性 :股票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票面金额、股东信息等)需依法规范,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权责性 :股东享有参与决策、领取红利等权利,同时需承担公司经营风险,责任限于投资额。
非返还性 :股票转让后,原股东权利转移给新股东,公司无义务返还。
股票的法律特征体现了其作为证券的规范性与风险性,投资者需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充分认知并管理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