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坏账的判定主要依据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结合账龄、法律程序及经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基本标准
通常以应收账款账龄超过90天作为初步判断标准,但不同企业可根据自身信用政策调整至180天或360天。
账龄分段法
将账龄划分为不同区间(如30天、60天、90天等),对应不同坏账准备比例(如1%-5%),通过统计模型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债务人出现财务困境,如连续亏损、资不抵债、被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等;
提供破产公告、财务报表等法律文件作为证据。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
若债务人失踪且无继承人,或死亡后遗产不足,需提供死亡证明、遗产清算文件等;
拒绝偿还或诉讼失败
债务人明确拒绝还款且经法律追讨无果,或法院判决/仲裁支持债权但无法执行;
债务重组失败
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未履行,需提供重组协议及执行情况证明。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 :导致债务无法履行;
税务机关规定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坏账认定标准。
坏账准备计提
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计提坏账准备,分录为: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坏账核销
实际发生坏账时,冲减已计提的准备金,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职业判断 :账龄超过3年但未达到破产等法定条件的应收账款,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评估;
避免虚假坏账 :警惕通过虚开发票、长期挂账等手段人为制造坏账。
通过以上方法,企业可系统评估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