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广东省深圳市的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国家法定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广东省奖励产假
在国家98天基础上,广东省额外给予80天奖励假,总产假为 178天 。
难产
若分娩时遇难产,产假增加 15天 。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 15天 。
流产产假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
男方可享受15天陪产假,与女方产假并行。
所有假期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025年政策延续了广东省对生育家庭的关怀,未提及其他延长产假的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地方性政策,确保全面覆盖当前有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