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入账价值的构成需根据房屋的性质(自建/外购)和用途(自用/投资)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包括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必要支出:
直接建造费用
如建筑费、安装费、装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间接费用
包括设计费、监理费、不可预见费用等;
资本化支出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后续支出(如改良支出);
非资本化支出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如日常维修费)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 :土地成本不计入房屋入账价值,需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购买价款
包括房屋售价及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等直接税费;
相关税费
除契税、印花税外,还包括运输费、安装费、评估费、土地增值税(如适用)等;
其他直接支出
如建筑许可证费、贷款利息(资本化时)等。
特殊说明 :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房产(如债务重组)按特定准则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需满足“自用或资本增值”条件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折旧与摊销
固定资产入账后需计提折旧或摊销,原值需扣除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此时以市场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费用化支出
如装修费,若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计入当期损益。
房屋入账价值的核心是成本加总,需区分自建与外购的核算规则,并注意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不同场景下可能涉及土地、税费、装修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