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普通话考试大纲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测试项,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约为15-20分钟。以下是具体内容:
考查内容 :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准确性,包含《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中的字词。
要求 :
70%字节选自“表一”,30%选自“表二”;
每个声母出现次数≥3次,韵母≥2次,4个声调均衡分布;
避免同一测试要素(如声母)连续出现。
评分标准 :每错一个音节扣0.1分,发音缺陷每个字扣0.05分,超时1分钟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1分。
考查内容 :单音节字词发音基础上,增加轻声、儿化音、上声变调等发音能力。
要求 :
70%选自“表一”,30%选自“表二”;
上声与上声相连≥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4个,轻声≥3个,儿化≥4个(不同韵母);
避免双声、叠韵连续出现。
评分标准 :每错一个字扣0.2分,发音缺陷每个字扣0.1分。
考查内容 :普通话书面语表达能力,包括语音、语流音变(如儿化、轻声)、语调控制及情感表达。
评分标准 :根据语音准确性(0.1-0.3分/字)、语流音变(0.1-0.2分/字)、语调自然度(0.1-0.2分)综合评分,总分为30分。
考查内容 :无文字凭借的口语表达能力,包括语言组织、逻辑思维及表达流畅性。
评分标准 :
内容完整度(10分);
逻辑性(10分);
语言规范度(10分);
流畅度(10分)。
注意事项 :需围绕指定话题(如“我的家乡”)进行自由发挥。
考试注重发音准确性、语言运用能力及表达规范性,要求考生在四个环节中均衡发展。建议考生通过系统训练提升单音节和双音节发音,加强短文朗读的节奏感,并通过模拟测试熟悉命题说话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