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担保的物品。根据不同的金融场景和机构要求,金融押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包括银行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流动性强的资产。
贵金属
如黄金、白银等,因价值稳定且易于变现,常被用作高级质押物。
债券与票据
包括国债、企业债、商业票据等,属于固定收益类资产。
股票与基金份额
股票可作为质押物,但需符合证券公司规定(如融资融券担保物需是可交易的证券)。
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等。
动产质押物
有价证券 :汇票、支票、本票等。
实物资产 :黄金、珠宝、设备、车辆(如汽车抵押贷款)等。
应收账款
包括交易类应收账款和应收租金,需具备可回收性。
房地产抵押
住宅、商业地产等不动产,需符合产权清晰、无抵押等条件。
大宗商品质押 :金属类(铜、铝等)和能源类(煤炭、原油)。
农业产品质押 :谷物、棉花、大豆等,适用于农业产业链融资。
保单与保险权益 :健康险、财产险的现金价值。
保本型理财产品 :部分银行接受作为质押物。
可转让性 :质押物需能转移占有或控制权。
折算率 :不同资产类型对应不同折算率(如股票、基金通常低于不动产)。
法律限制 :部分资产受《证券法》《物权法》等法规限制(如股票质押需满足持有期限)。
不同金融机构对押品类型和资质要求差异较大,例如银行抵押贷款主要接受不动产和动产,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需符合证券监管规定。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贷款产品咨询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