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类税收涉及多种税种,具体如下:
增值税
烟草制品作为货物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3%。
消费税
根据卷烟类别和价格差异征收:
甲类卷烟 (≥780元/箱):生产环节56% + 每支0.003元
乙类卷烟 (<780元/箱):生产环节36% + 每支0.003元
雪茄烟 :46%
烟丝 :30%。
企业所得税
对烟草企业净利润征收,一般税率为25%。
附加税
包括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为计征基础。
烟叶税
对烟叶收购征收,税率为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通常为7%,县级5%。
印花税 :在烟叶收购、销售等环节征收。
以2024年数据为例,卷烟综合税负约占零售价格的51%,其中消费税占比最高(36%),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25%等。由于近年增值税下调,实际税负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半税”格局。
复合计征 :部分税种采用复合计征方式,如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11%+0.005元/支。
地区差异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可能因地区不同而调整。
以上税率及税种构成综合了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