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的时限由授权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期限确定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期限由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自由约定,法律无统一限制。双方需在委托书中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或约定“至委托事项完成/终止时止”。
常见期限设置
短期委托 :通常为1-3年,适用于单一事项处理。 - 长期委托 :若涉及持续事务(如公司注销),可约定“至全部手续完成时止”。
终止条件
委托书可约定以下终止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但可另行约定例外)。
法律约束性
委托书需明确代理权限、事项范围,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未明确期限的,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成或委托人主动终止。
总结 :授权委托书时限灵活,建议根据具体事项性质协商确定,并在书面文件中清晰表述,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