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就业时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核心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ILO)
将就业定义为每周工作 1小时及以上 ,涵盖有报酬工作及因休假、临时停工等暂时离岗的人群。
中国国家统计局
采用与ILO一致的标准,即 每周工作1小时及以上 即算就业,包括因休假、临时停工等暂时离岗者。
二、补充说明
统计范围 :通常以 一周为周期 ,适用于16岁及以上人口。
争议与复杂性 :部分情况下需结合多份工作、非全职状态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对比其他国家 :如美国每周需工作15小时,法国20小时。
三、法律依据
我国就业统计依托国家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制度,明确将每周1小时作为就业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