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考察以下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
分为文综和理综两类:
文综:政治、历史、地理;
理综:物理、化学、生物。
二、考试安排
高一年级 :统一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四科;
高二年级 :参加全部九科统考。
三、考试形式与要求
采用开放式考试,包含选择题和主观题,注重综合能力考查;
部分科目需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四、评价标准
从知识技能、问题解决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学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