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企业财务困难可通过以下综合措施解决:
卖方信贷与买方信贷
利用卖方信贷(银行为出口船舶提供贷款)和买方信贷(买方为船舶购买提供融资)缓解资金压力,解决船东订造意愿不足的问题。
资产盘活与租赁
通过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快速回笼资金。
国内代付团资金筹集
采用国内代付团模式,缩短资金周期,解决短期流动资金紧张问题。
现金流量预警
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财务预警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流动状况,防范财务危机。
改进财务指标
优化现金流、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提升企业偿债能力评估的准确性。
全流程成本管理
从设计阶段开始控制成本,重点管理设备、材料等外部费用,通过框架协议缩短采购周期。
劳动效率与工艺优化
通过技术改进、流程优化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成本。
及时申请破产
准备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等材料,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破产程序管理
成立破产管理人,规范财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召开及和解/重整计划制定,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
合同管理优化 :通过长期框架协议锁定船东付款条款,减少资金占用风险。
战略调整 :转向高附加值船舶领域或绿色船舶市场,提升竞争力。
通过以上措施,船舶企业可在资金紧张、成本高企的困境中实现转型与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