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存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掌管和支配的财政资金存款,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国库存款
指纳入国家金库管理的预算资金存款,包括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这类存款具有先收后支的特点,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进行资金拨付。
其他财政存款
包括未列入国库存款的各项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财政部指定的专用基金存款(如社会保障基金、土地储备基金等)。
机关团体存款
涵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的预算内经费存款。
部队存款
指国家财政拨给部队的军事经费、行政经费及所属企业暂存资金。
基本建设存款
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存款,属于建设单位尚未支用的待支付资金。
财政预算外存款
未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存款,如专项建设资金、罚没收入等。
核算要求 :财政性存款需按日与财政收支同步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性。
管理特点 :具有短期周转、相对稳定的特性,是财政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工具。
以上分类综合了财政部及权威机构的相关定义与核算要求,涵盖财政存款的主要类型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