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近年政策调整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平行志愿投档
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匹配。
分科排序规则
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序:
语文+数学两科之和
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
外语单科成绩
首选科目单科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分
若考生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普通类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未达计划院校可参与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
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如美术联考、体育技能测试)为依据,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高职类/专科类录取
部分专业可能实行单独的招生计划,部分通过普通类录取规则,需参考省级专项计划或乡村振兴计划。
档案投档与退档
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高校,高校按规则录取后不补档。
已投档考生不再检索后续志愿,退档后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特殊类型考生
残疾考生(需满足高校要求)不得因残疾被拒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综合评价结果录取。
分科与语种要求
高职类专业通常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联考成绩。
政策动态 :录取规则可能根据教育政策调整,建议考生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
志愿填报 :可填报同一院校的多个专业组志愿,也可混合填报不同院校,但需注意志愿顺序和调剂规则。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