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存款是指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各类存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库存款
包括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指存放在国家金库的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存款
指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未列入国库但受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
机关团体存款
包括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的存款,如学校、医院等非营利性机构的财政拨款。
部队存款
指国家财政拨给部队的军事经费、行政经费及所属企业暂存资金。
基本建设存款
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存款,包括已拨付但未使用的资金及建设银行待用资金。
财政预算外存款
未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存款,如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存款 :政府为特定项目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存款。
国库现金管理存款 :国库临时存放的现金资金。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用于财政支付清算的零余额账户资金。
在途存款 :已办理转账但尚未到达最终收款账户的资金。
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 ,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在国库或指定银行开立账户。
这些存款 不得透支或提取现金 ,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清算。
以上分类综合了财政学、会计学及金融学的定义与实践,涵盖了中国财政存款的主要类型及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