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定义和分类标准,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房屋及建筑物
包括自用厂房、办公楼、仓库、宿舍、食堂、车库等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暖通设备)。
机器设备
涵盖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如石油开采设备、医疗设备)等。
运输工具
包括汽车、火车、飞机、船舶等用于生产或经营的交通工具。
专用设备
专为特定工作设计的设备,如矿山设备、科研仪器、安全防护设备等。
文物和陈列品
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单位的文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档案设备
专业图书馆、档案馆的藏书及业务用书。
会计分类
根据用途分为生产用、非生产用、租出、未使用、不需用、融资租赁、接受捐赠等。
行业特性分类
例如制造业企业可能重点关注生产设备,服务业企业可能更注重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
价值标准
单位价值需超过20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部分新会计准则下不再受年限限制。
折旧扣除
企业计算折旧后,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除特定不得扣除项目)。
特殊资产
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但通常单独分类,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
以上分类标准综合了会计准则与实务操作,不同场景下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