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需要完成以下程序和事项,具体可分为前期准备、内部决策、外部程序及后续整合四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
对合并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工商、财务、法律、税务等方面的评估,明确合并的可行性。
制定合并方案
明确合并方式(如现金收购、换股等)、股权结构、资产处置、债务承继、员工安置等核心条款。
董事会决议
双方董事会拟合并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对合并方案进行表决,通过后方可签署合并协议。
协议签署
双方签订《合并协议》,明确合并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关键内容。
债权人通知与公告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税务处理
完成税务清算和注销手续,涉及特殊税务处理的(如换股吸收合并)需遵循相关税法规定。
工商登记变更
办理被吸收方注销登记和吸收方变更登记,包括工商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资产与债务承继
被吸收方的资产、负债、合同等移交给吸收方,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业务与人员整合
整合业务系统、员工队伍,确保平稳过渡。
财务与税务调整
合并报表编制、税务清算及递延纳税安排(如适用)。
国有企业的特殊性 :需履行国资委等部门的审批程序,合并基准日可参考审计或评估数据。
税务风险防控 :合并前应全面了解被合并方的税务状况,避免遗漏税款或优惠政策。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吸收合并依法合规进行,降低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