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学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时采用分数级差政策,具体如下:
一、北京地区
北京交通大学 :级差为21或211分
北京科技大学 :级差为2或1分(具体规定不清晰)
北京化工大学 :采用二级级差,首级不超过2分,次级不超过首级
北京邮电大学 :级差为11分
北京林业大学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二、其他省份重点院校
中国传媒大学 :设有志愿级差
河北工程大学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东北电力大学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通化师范学院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长春财经学院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上海财经大学 :未明确具体级差数值
说明 :以上信息均来自非官方渠道(如教育科普网站),且不同学校具体级差数值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各校招生简章或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