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 mò shōu ,由“没”和“收”两个字组成,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强制收归公有
指将个人或集体的财产、违禁品等强制性地无偿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例如:
政府没收叛国者的财产
海关没收违禁品
其他场景
也可用于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刑事处罚(如没收财产)或行政强制措施(如没收犯罪工具)。
动词 :表示强制性的收归行为,如“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近义词 :充公、缴获、征用
反义词 :发还、归还
刑事处罚 :
判处贪污犯没收财产
行政处罚 :
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生产药品
行政强制 :
没收违规工具用于犯罪活动
在古代文献中,“没收”已有记载,如《后汉书·韦彪传》中的“徵集名儒”,虽与现代含义不同,但体现了强制收归的雏形。
综上,“没收”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动词,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性质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