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符合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10类:
包括单位直接发放的工资、薪金,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如工会经费、后勤部门等)发放的与任职、受雇相关的收入。
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属于代扣代缴范围;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需代扣代缴(需注意与个体工商户区分)。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
个人出租房屋、设备等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等财产取得的收益。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如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特殊所得项目。
免税与专项附加扣除 :部分收入可能属于免税范围(如特定生活补助),或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代扣义务人责任 :扣缴义务人需按月或按次申报,并在次月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拒绝扣缴后果 :纳税人若拒绝代扣,扣缴义务人需报告税务机关并暂停支付应纳税所得。
以上内容综合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覆盖所有应税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