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要素主要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预算会计要素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活动,包括:
预算收入
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依法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性资源,如税收、政府转移支付等。
预算支出
政府为履行职能实际发生的资源流出,包括工资、采购支出等。
预算结余
包含历年滚存的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反映预算执行后的剩余或累计金额。
财务会计要素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果,包括:
资产
政府控制的、预期能产生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资源,如土地、固定资产、货币资金等。
负债
政府需履行的现时义务,包括应付账款、借款、债券等。
净资产
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反映政府的财政健康状况。
收入
使净资产增加的经济资源流入,如税收、收费等。
费用
使净资产减少的经济资源流出,包括工资、采购支出等。
分类方法 :
资产和负债均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和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收入和费用需满足可靠性、相关性和可计量性原则。
目标差异 :
预算会计以“预算执行”为核心,财务会计以“财务状况报告”为目标。
以上分类和要素构成是政府会计体系的基础,确保财政活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