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培训的课时要求,综合不同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基本学时标准
每学年不少于12学时
每5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含360学时总培训量)
特殊岗位要求
新任校长:到岗1年内需完成300学时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
教师:每年需完成24学时其他短期培训
学时构成
校本培训占教师总培训学时(如300学时)的比例通常为60%-70%
培训周期管理
以5年为一个周期,总学时需满足教师个人累计要求
集中培训(如国/省/市级)每5年不少于240学时
学分转换机制
通过校本研修活动(如教学反思、课题研究)获取学分,学分可转换为培训学时
学时计算规则 :不同地区或学校可能对学时计算方式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文件为准
培训形式 :包括集中讲座、工作坊、案例分析、教学实践等,需结合实际需求设计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的通用要求,具体实施时需以学校官方文件或教育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