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补贴的金额根据就业形式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 :每人每月350元养老保险补贴(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50元)+100元医疗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 :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社保补贴根据单位缴费额确定
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 :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
其他岗位 :如灵活就业岗位可能按实际缴费额的2/3补贴(如深圳)
其他专项补贴
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者,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如深圳每月不超过600元)
一次性求职补贴 :针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金额由各地确定(如邯郸2000元)
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每户5000元
基本条件 :需经认定登记为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殊群体 :
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提高至450元/月
福建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获政府补贴
一般人员 :最长不超过3年
距退休不足2年人员 :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 :补贴期限与社保缴费年限一致
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不同城市标准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就业服务机构(如芜湖市政务公开平台)
部分补贴需先缴后补,按年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各地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