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勤工助学的出勤补助标准,综合教育部及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文件,主要规定如下:
时薪最低标准
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时,每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 8元 (2007年政策)。 后因政策调整,2018年修订后的标准提高至 每小时12元 (针对校内临时岗位)。
每周工作时长
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8小时 ,每月累计不超过 40小时 。
校内岗位
固定岗位 :以每月40工时为基准,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金额可上下浮动。 - 临时岗位 :按小时计酬,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12元。
校外岗位
通常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但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有所差异。
地区差异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高于全国统一值,例如上海等地曾执行每小时15元标准。- 特殊群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专项补助,但勤工助学的核心标准仍以每小时8元为底线。
学生应通过学校设立的勤工助学机构申请岗位,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时长及报酬发放方式。若遇用人单位违规(如拖欠工资、超时工作),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期的政策文件,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学校或地方政策调整而略有不同,建议以所在学校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