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回收期是评估投资项目收回初始投资所需时间的关键指标,根据是否包含建设期,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定义
从项目开始建设到累计净现金流量首次由负转正所需的时间,需将建设期的现金流出全部抵销。
计算方法
若投产后每年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原始投资额,可用简化公式计算:
$$PP' = frac{text{原始投资合计}}{text{投产后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若净现金流量不等,需通过累计净现金流量表确定首次转正年份:
$$PP = text{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转正的年份数} - 1 + frac{text{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text{转正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定义
仅考虑项目运营期(即建设期结束后)的净现金流量,累计到等于原始投资额所需的时间。
计算方法
与包括建设期的计算类似,但无需考虑建设期的现金流出,直接根据运营期每年的净现金流量累计计算
时间起点 :
可从项目开始建设年或投资年开始计算,需在财务分析中明确标注。
指标意义 :
静态回收期越短,表明投资回本速度越快,风险相对较低。
局限性 :
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可能高估项目收益。例如,早期现金流较少但后期现金流较大的项目,静态回收期可能较长。
动态回收期考虑资金时间价值,通过贴现未来现金流净流量计算,一般比静态回收期短。但静态回收期计算简单,适用于初步筛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