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请
学生本人及监护人需向原学校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获取转学证明
原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证明。
准备证明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转学申请表及学籍证明;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居住证等);
成绩单、出勤记录及行为表现证明。
目标学校审核
目标技校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主要评估学术成绩、入学条件等。
教育部门审批(如需)
普通高中转出需通过市教育局审批,普通基础教育阶段转学一般由区教体局处理。
学籍转移办理
原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注销学籍;
目标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接收学籍档案并完成注册。
毕(结)业证办理(如适用)
若原学校为普通高中,遗失毕(结)业证需向市教体局申请补发。
电子学籍证明
转学完成后,目标学校会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生成学历证明,学生可凭此证明升学或就业。
转学条件 :需符合目标学校招生政策,普通高中转出需满足服务区域限制;
时间周期 :整个流程通常需10个工作日以上,具体因地区而异;
特殊情况 :跨省转学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办理,普通高中转职教需额外注销原学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教务处,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