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的学分及学时要求因职业类型、地区政策及培训周期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新入职教师
必须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记72学分。
中小学教师每五年为一个周期,累计完成不少于360学分,每年不少于48学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不少于36学分的培训,其中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一般行业
初次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
班组长每年培训不少于24学时,其他员工不少于16学时。
特殊行业(高危领域)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新上岗人员需72学时,每年20学时。
建筑企业新职工需32学时,每年20学时。
具体要求以当地教育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建议提前咨询。
部分岗位(如事业单位)可能要求累计40学时或5天培训。
以上信息综合自多来源,但均来自非官方渠道,实际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