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及相关法规,以下情况可以不缴纳社保:
退休返聘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企业无需为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非独立劳务兼职人员
若兼职人员不脱离本职工作且由第三方单位直接管理(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人员(由派遣公司缴纳)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用工单位仅需支付服务费,无需重复缴费。
实习生
大学生实习未形成劳动关系,实习单位无需缴纳社保。若实习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需依法参保。
个体户外包企业员工
若将员工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用工且工资计入经营成本,可享受个体户免税政策,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保缴费年限要求
养老保险需累计缴纳满15年,但中断后需重新计算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只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
社保补贴与政策调整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社保补贴(如“4050补贴”),且社保费率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成本有所变化。
补缴政策限制
社保补缴仅适用于未缴时段,且需满足年龄、缴费基数等条件,单位过错需承担补缴责任。
建议根据用工性质和员工类型,结合政策规定制定参保方案。若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用工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