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业务的财务处理需根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不同角色及加工性质进行区分,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接收委托材料
仅登记备查簿,不进行会计处理。需设置"受托加工物资"科目,借记该科目核算材料收发结存。
发生加工成本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完工交付产品
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注销备查登记:借:受托加工物资
贷:代管材料物资(或直接贷记"受托加工物资")。
发出委托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如涉及消费税且物资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计入"应交消费税"借方)。
支付加工费用及税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接收加工完成产品
若直接销售: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若用于连续生产: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可抵扣)
贷:委托加工物资。
合同与税务合规
需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申报纳税。若涉及消费税,需注意抵扣条件。
成本核算
加工成本应包括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完工后需准确结转。
备查与报表
受托方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材料流动情况,委托方可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监控整体流程。
通过以上分步处理,可确保代加工业务的财务信息准确反映经济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