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考试的内容因地区和岗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整体框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教育基础知识
包括教育学原理(如教育目的、教学规律)、教育心理学(学习理论、认知发展)、教育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教师职业道德等。
学科专业知识
根据报考学科不同,考查对应学科的基础知识(如数学公式、语文阅读理解)和教学能力(如教案设计、课堂管理)。
公共基础知识 (部分地区包含)
涵盖文史、法律、数学、政治、时事等综合知识,部分省份将其与教育理论知识合并为“教育综合知识”。
试讲/说课
考试者需现场完成教学设计并展示教学过程,考察教学目标设定、教学方法选择及课堂组织能力。
结构化面试
固定问题+案例分析,评估考生的教育理念、问题解决能力及职业素养。
考试形式 :分为统考地区(公共基础+教育知识)和非统考地区(可能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等)。
学科差异 :如小学教师需加考综合素质,音体美等特殊学科可能增加专业测试。
备考建议 :需以当地最新招聘公告为准,同时注重教育理论结合学科实践能力。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教师招聘的常见模式,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或单位发布的考纲为准。